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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查
[日期:2015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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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信息中心

事项名称
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查
设定依据
1、《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8号;2、《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433号;3、《国土资源部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44号 ;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试行)》和《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1]42号;5、《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管理规范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的通知》石政办发【2010】27号;6、《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03]23号;7、冀土市字[1997]52号《河北省土地管理局关于原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若干问题通知》;8、石政发[2010]27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意见》
申请条件
因单位企业改制对土地资产进行处置
办理条件
1、土地资产处置申请书2、改制后企业法人证明材料3、土地权属证明4、地上建筑物产权证明5、批准改制的文件6、资产评估报告及确认7、土地评估报告及备案表8、改制后企业章程、营业执照9、宗地图
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提出申请,提供相应材料
2、国土资源局政务大厅窗口受理
3、土地利用处会同协办处室出具意见
4、主管处长、主管局长、局长审批
5、上报市政府
6、批复后,单位缴纳相关费用
7、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办理期限
19个工作日
时限说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
出让金:土地评估价格的40%
 
受理部门
国土资源局政务大厅利用窗口
办理地点
石家庄市槐按东路77号,槐按东路与休门街交叉口东北角。
办理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周六、日休息
联系电话
0311-86137046

 
版权所有: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石家庄市建胜路  邮编:0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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