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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审查(存量建设用地)
[日期:2015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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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信息中心

事项名称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审查(存量建设用地)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4、《划拨用地目录》
申请条件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
办理条件
1、用地单位申请材料2、土地权属证明3、立项批准文件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规划红线图、总平面图6、宗地图7、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 8、城中村改造项目需提供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确定的回迁面积和范围的意见
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提出申请,提供相应材料
2、国土资源局政务大厅窗口受理
3、土地利用处会同协办处室出具意见
4、主管处长、主管局长、局长审批
5、上报市政府
6、政府批复后出具划拨决定书
 
办理期限
19个工作日
时限说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部门
国土资源局政务大厅利用窗口
办理地点
石家庄市槐按东路77号,槐按东路与休门街交叉口东北角。
办理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周六、日休息
联系电话
0311-86137046

 
版权所有: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石家庄市建胜路  邮编:0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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