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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
[日期:2015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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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信息中心

事项名称
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
设定依据
1、《土地管理法》;2、《房地产管理法》;3、《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4、《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2003年第21号令);5、《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6、石政发[2010]27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意见》
申请条件
申请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
办理条件
1、用地单位申请材料2、土地权属证明3、规划设计条件4、地上建筑物产权证明5、规划红线图6、宗地图7、土地评估报告8、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提出申请,提供相应材料
2、国土资源局政务大厅窗口受理
3、土地利用处会同协办处室出具意见
4、主管处长、主管局长、局长审批
5、上报市政府
6、批复后,单位缴纳相关费用
7、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办理期限
19个工作日
时限说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
土地出让金: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
 
受理部门
国土资源局政务大厅利用窗口
办理地点
石家庄市槐按东路77号,槐按东路与休门街交叉口东北角。
办理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周六、日休息
联系电话
0311-86137046

 
版权所有: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石家庄市建胜路  邮编:0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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