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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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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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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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管理法》;2、《房地产管理法》;3、《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4、《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2003年第21号令);5、《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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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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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并符合协议出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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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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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地单位申请材料2、土地权属证明3、立项批准文件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规划红线图、总平面图6、宗地图7、土地评估报告。8、地上建筑物产权证明,9、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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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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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单位提出申请,提供相应材料
2、国土资源局政务大厅窗口受理
3、土地利用处会同协办处室出具意见
4、主管处长、主管局长、局长审批
5、上报市政府
6、批复后,单位缴纳相关费用
7、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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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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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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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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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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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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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据土地估价结果、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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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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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局政务大厅利用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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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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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槐按东路77号,槐按东路与休门街交叉口东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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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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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周六、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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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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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86137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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